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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海财经大学招生简章信息 保送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5-22 20:51:31 | 招生网

2023年上海财经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上海财经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现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精神,经我校研究决定,2023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招生,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招生对象

本计划主要定向选拔边远、原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的农村学生,该地区符合相关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

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申请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励志,成绩优秀,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为4月11日24:00--4月25日24:00,考生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帐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我校,并预填报专业志愿。考生需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打印并本人签署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并与其他高中阶段的成绩信息、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后上传系统,确认完成报名。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盖章,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上传报名系统的材料应清晰、真实、完整(无须向我校寄送纸质材料)。

(二)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

(三)省(区、市)招办完成审核后,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复审。除核查基本报名资格外,还将审核包括考生年级综合排名、平时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

(四)我校于5月底前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并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报各省(区、市)招办备案。

(五)通过审核的所有考生参加高考,根据各省(区、市)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的高考志愿,我校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提档录取。录取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份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一本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

(六)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收45人,相关分省分专业暂定计划、科类要求详见附表,最终计划以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为准。相关专业介绍可在我校招生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四、组织与监督招生网

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工作由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招生就业处本科招生办公室执行、监察处全程监督。“高校专项单独招生”相关名单,将按有关要求报教育部阳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21-65903870

邮箱:jjjc@mail.sufe.edu.cn

五、咨询

咨询电话:021-65901267,65904372

邮箱:zb@mail.sufe.edu.cn

网址:zs.sufe.edu.cn

微信公众号:上财本科招生

六、其他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附件:上海财经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如需查询附件,请点击链接:https://gaokao.chsi.com.cn/gkxx/ncdzjz/202304/20230407/2272481771.html

天津大学2023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近日,天津大学2023年保送生招生简章发布,以下是详细内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有关规定,我校继续开展2023年保送生招生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高中阶段入选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须获得教育部2023年保送生资格。

2023年起,我校停止招收外语类保送生。

二、招收专业

天津大学2023年保送生可任选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详细请见报名系统。

注: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在各省公布的2023年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高考体检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三、报名材料

符合我校保送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bssb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天津大学2023年保送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打印,含基本信息、中学成绩、个人自述、志愿信息、获奖记录等,须所在中学校长或主管校长签字且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阶段成绩单(含年级人数、年级排名)、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须由中学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

3.证明材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生在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及其他可证明考生相关申请资格的支撑材料。

4.天津大学2023年保送生测试承诺书(见附件1):须考生本人手写个人信息并抄写承诺文字。

四、注意事项

1.我校不接收考生纸质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文字清晰,格式为jpeg(扩展名为.jpg或.jpeg);

2.请考生注意在“确认志愿”前详细检查材料的完整性,一经确认志愿,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

3.报名材料中所有签字信息均须本人亲笔签名;

4.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考生请务必牢记网上报名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测试安排、测试结果等信息。

五、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zs.tju.edu.cn)及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bssbm/)中公布初审结果,同时公布选拔测试相关事宜。

六、考核

通过初审并获得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线上测试。

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对于初审通过的考生,我校将提前开展模拟演练工作,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线上测试的学生,视为放弃后续相关考核和录取工作。

考核内容为综合面试。

七、资格认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我校将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保送生人选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各方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合格人选。

八、录取原则

1.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考生须按规定参加2023年高考报名和体检。对于通过我校保送生测试且体检合格者,我校将拟录取保送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在收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的录取审批表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日程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12:00至2023年1月18日12:00;

线上测试时间:2023年2月24日;

面试平台网址及操作流程届时将发布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

注: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可登陆报名系统查看下载。

十、监督和约束机制

天津大学保送生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招生期间违规违纪行为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1.保送生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2.所有取得我校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必须经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等相关网站公示合格,并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批准,方可被录取;

3.如有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生被认定的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4.其他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所有信息全部通过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和网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责任自负。

十二、本实施方案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2023年相关政策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022-27405486

传真:022-27401800

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116室

附件详见:http://zs.tju.edu.cn/info/1116/21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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