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2 23:36:30 | 招生网
为进一步做好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我校2023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招生专业见下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招生专业(类) | 包含专业 | 文理分科省份科类要求 | “3+3”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3+1+2”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金融学类 | 金融学、金融工程、信用管理、金融学(证券与期货方向)、投资学 | 文史或理工 | 不提科目要求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金融学类(保险方向) | 保险学、保险学(财务与会计双语实验班)、保险学(精算双语实验班) | |||
经济学(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班) | ||||
工商管理类 | 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数字化管理)、市场营销(大数据营销)、旅游管理(数字文旅)、供应链管理(供应链金融与智慧商务) | |||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院) | 会计学(大数据会计)、财务管理(智能财务)、审计学(大数据审计) |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税收学 | |||
法学 |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商务英语 | |||
经济与贸易类 | 国际商务(双语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双语实验班) | |||
公共管理类 | 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 |||
汉语言文学(文创实验班) | ||||
计算机类 | 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首选科目仅物理,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注:外国语言文学类仅限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
注:外国语言文学类仅限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二、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由生源所在地有关部门负责审核。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25日。
(二)报名程序
申请者按照如下流程报名:
1.注册登录:请考生实名注册后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2.填报志愿:请考生选择报考我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上传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扫描件。
3.确认志愿: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确认志愿,逾期未确认则报名无效。
4.下载打印: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
5.扫描上传:请考生将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的《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志愿状态显示为“待审核”时,报名完成。
(三)报名相关要求
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要求本人签字的地方均须考生本人在材料上签名,如果是家长或其他人代替签名的将视同弄虚作假处理;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审核考生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
2.考生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3.上传的申请表编号与报名系统中的编号一致。
4.上传的材料应是清晰完整的扫描件,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缺少材料,材料不完整,材料模糊难辨或材料漏签字、漏盖章者,视为报名无效。
5.考生确认志愿后若要修改申请材料,请自行取消志愿重新报名,取消志愿后相应的申请表将作废,考生须重新下载打印最新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不能再作任何修改。
6.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审核以报名系统内上传的申请材料为准,不接收纸质材料。
四、审核及公示招生网
对完成报名并经生源所在地有关部门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23年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取得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生源分布情况、普通类招生计划投放情况等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五、录取
(一)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在高考志愿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填报我校。
(二)入选资格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本科批次合并划线,则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三)对于体检合格的进档考生,学校依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文化统考成绩总分(不含加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再次排序择优录取。
(四)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注: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精神,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六、学校实行奖、助、贷、勤、免、补、偿、减、保“九位一体”资助体系,关怀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保障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七、监督机制
(一)学校建立本科招生申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接受考生、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8)87092898(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学校纪委受理对学校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并开展核查和处理。受理电话:(028)87092833。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7092355(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咨询地址:四川成都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01办公室。
有关专业介绍等相关信息请见我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zb.swufe.edu.cn/。
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本简章由西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南财经大学
2023年4月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有关文件精神,依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公平公正、接受监督”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视生源情况择优录取,商务英语不超过85人、日语不超过15人。
二、招生对象
具备外语类保送生资格(所在中学为教育部批准的2023年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申请程序
1.报名:考生需于2022年12月9日10:00-2023年1月3日18:00之前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外语类保送生报名系统(http://bk.admission.scut.edu.cn/)注册、填写、上传报名材料,提交成功后,并需打印“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交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并确认盖章,于1月11日前邮寄至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备存。上传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中学教务部门出具的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中学公章;
(2)考生获得保送资格的证明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中学公章;
(3)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扫描件,并加盖中学公章;
(4)考生其他材料扫描件(如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确定初审名单: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材料,我校将进行报名审核并确定初审名单。考生可在2023年1月5日18: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打印准考证并参加网络远程考核。
四、考核形式与时间
1.考核形式:英语专业面试(网络远程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网络远程模拟测试2023年1月6日,正式面试1月7日。
五、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来自外国语中学的保送生只能选择语言类专业且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非语言类专业。若考生因保送资格等原因无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或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2.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划定最低控制线并与入围最低控制线考生签署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订,原则上不予更改。签署协议书并不代表拟录取。
3.2023年3月下旬,我校在已签订协议书的考生中,按照考核成绩,并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商务英语不超过85人、日语不超过15人的考生作为保送生拟录取名单。
4.拟录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并与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办理其他手续。
六、监督机制
1.我校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考生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中学通报并按不同招考阶段做出如下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推荐中学应高度重视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照相关程序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告,同时暂停该中学的推荐资格两年。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考生所在中学应将我校推荐人选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有关华南理工大学保送生招生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招生办公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cut.edu.cn/
外语类保送生报名网址:http://bk.admission.scut.edu.cn/
邮箱:admit@scut.edu.cn
监督电话:招生办公室020-87110887.纪委办公室020-8711019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北座111室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640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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