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07 14:47:55 | 招生网
2023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和网上付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信息采集
日期:2022年10月24日-28日
时间:10月24日-27日每天8:00-21:00,10月28日8:00-16:00
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
(二)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
1.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
2022年11月3日-5日,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
2.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等)
2022年11月7日-8日,由各区考试招生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
(三)网上付费
根据考试项目安排,2023年网上付费按招考项目采取分段付费方式。
1、第一次网上付费
时间:2022年11月9日-11日;
对象:勾选春季考试、单报1月份外语考试、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一旦支付成功不得修改考试项目)。
2、第二次网上付费
时间:2023年3月上旬(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网上确认后);
对象:勾选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完成网上个人报名信息确认的考生;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
3、第三次网上付费
时间:2023年3月中旬(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网上志愿填报后);
对象:已填报专科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
4、第四次网上付费
时间:2023年4月中旬;
对象: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春季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等前期已录取考生除外);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
5、第五次网上付费
时间:2023年4月下旬(三校生高考志愿填报后);
对象:已填报三校生高考志愿的考生;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
6、退费说明
在每一次网上付费阶段,考生仅在付费开通期间可通过网上申请退费,退款将返回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具体时间以上海市财政局退款时间为准。
(四)高考补报名
第一次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初,第二次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中旬(具体以各区考试招生机构安排为准)。
(五)信息更正
两次补报名期间(2023年3月初和4月中旬)可以进行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此外,增设两次考生基本信息维护修改时间,第一次是2023年1月10日,第二次是2023年6月10日。
上海招考热线( https://www.shmeea.edu.cn/) 三、上海高考报名条件
考生参加2023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三)报考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招生网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3)考生为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2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本市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2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5)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2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6)考生为在沪定居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且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7)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人员,且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8)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9)考生为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且纳入市教委锁定名单,须参加本市中考且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下列人员不属于报考对象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报考证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证件和证明,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报考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设置的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
1.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
2022年11月3日-5日,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
2.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等)
2022年11月7日-8日,由各区考试招生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
根据各区时间安排,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在网上报名成功(取得“流水号”视为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报考证明(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报考证明,往届生由户籍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或工作单位出具档案证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报考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设置的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
区考试招生机构应认真做好在本区确认的报名考生高考资格审定工作,涉及资格审定的相关材料要留存备查。各区应注意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资格审核,若违规参加高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付费。
考生应确保本人报考信息真实准确。报名后考生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如政治面貌、户籍类别、户籍地址、通讯地址等),应及时向学籍所在毕业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考生,确认时还须提供持证人的《上海市居住证》、身份证及《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进行校验。资格审核单位除了要通过查验户口簿等材料核实其法定亲属关系外,还要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查验相关信息。
(二)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子女报名确认时,须携带留学人员及其子女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
(三)“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的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2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考生确认时还须提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且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2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考生确认时还须提供考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证》(须登录“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查询相关信息)、户口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明[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本市户口簿(户口簿上信息须与所提供的其他材料相一致)]、父母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监护人关系材料。
列入2022年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区考试招生机构须按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审核后,才能准予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五)“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22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的非本市户籍考生,确认时,应届毕业生须由该机构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核和市教委复核后,通过市教育考试院将考生名单下达给学籍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经核对无误后准予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列入2022年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区考试招生机构须按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审核后,才能准予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六)考生为“在沪台湾同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确认时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以上六种类别所涉及考生证件的有效期均须在所报类别统一文化考试开考首日有效,所有相关审核材料须留复印件备查。
(七)参加春季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技)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必须合格。
(八)本市和非本市学籍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的应届生,不可报名参加春季考试。符合在沪报考条件的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三校生高考和秋季统一高考中,只能选择其中一次参加考试。
(九)考生为持有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生,以及长三角示范区职教一体化招收的在本市中职校就读的吴江、嘉善两地学生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可以参加专科自主招生考试和三校生高考的专科层次录取,往届毕业生只可参加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十)考生为本市内地新疆中职班、内地西藏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名单由市教委锁定),只可报名参加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十一)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同时确保提供的报名表信息和后续所填志愿表信息真实、准确,必须认真、仔细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刑法(九)修正案”“上海市各类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场规则”,除网上以点击确认方式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外,还须书面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十二)参加本市秋季统一高考中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根据报考学校要求,须及时到学籍所在的高中阶段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获取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报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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