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06 03:48:52 | 招生网
2023天津高考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开始,8月上旬各批次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具体录取日程安排另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2023天津高考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开始,8月上旬各批次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下面整理了2022天津高考录取时间,供大家参考:
1.艺术和体育类本科批次、普通类提前本科批次:
7月初至中旬进行投档录取,预计7月15日公布录取结果。
2.普通类本科批次A阶段:
7月中旬至下旬进行投档录取,预计7月21日公布录取结果。
3.普通类本科批次A阶段及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征询:
7月22日至7月23日填报志愿,预计7月26日公布录取结果。
4.普通类本科批次B阶段:
7月下旬进行投档录取,预计7月28日公布录取结果。
5.普通类本科批次B阶段征询:
7月29日至7月30日填报志愿,预计8月3日公布录取结果。
6.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
7月29日至7月31日填报志愿,8月上旬公布录取结果。
1、高校录取人员提取考生档案;
2、高校提取档案后即开始审阅档案,按照学校要求审阅档案,排除不合格考生;
3、审阅档案如无问题,录取人员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全部考生档案,确定拟录取名单;
4、高校确定了初步录取名单以后,就开始退掉不予录取学生的档案。
5、高校确定录取名单经地方招办审查同意,未录取学生档案退出后,余下的学生即被确认为正式录取。
6、工作录取后名单经地方招办确认后,录取即基本结束,余下来则由高校录取人员做录取后期工作:填写新生名册,统计相关数据,填写、邮寄录取通知书,邮寄考生档案等。至此,高校录取完毕。
为做好2023年普通高考政策照顾申报及审核工作,天津市发布了相关的通知。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招生网
申报人须提供烈士证明书,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申报人须提供立功的证书、证章,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
申报人须提供本人户口页、退役证书,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增加5分投档。
申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或侨方父母身份信息(其中,在天津市认定的归侨提供《天津市归国华侨证》,外省市归侨提供外省市侨办出具的归侨证明,华侨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公证或认证书)、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或公证书)等,由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审核。
5、台湾省籍考生,增加5分投档。
申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父母身份信息及工作单位信息等,由市台湾同胞联谊会联络部审核。
6、对于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从“四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包括自治州(盟)、自治县(旗)等,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所属高校时,增加5分投档。
申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页,以及与考生同一民族的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和户口页,各区招办确认转学情况后,由各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集中审核,审核后将结果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备案。
注:具体加分政策及分值以2023年教育部和天津市最新政策为准。
凡符合政策照顾范围内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本人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高考报名单位进行申报,填写由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印制的《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考政策照顾申请(审核)表》。
考生须对本人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加分幅度最大的一项进行申请。
1、申报加分项目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第6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津心办一办事大厅一政务服务一件事”中对应项上传有关证明材料信息。
2、申报军人子女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或家属直接将相关材料报各区人民武装部。
3、申报其他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本人所在报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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