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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8-28 22:48:53 | 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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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湘潭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2022年湘潭大学 研究生 复试内容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复试方式和内容(具体以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1)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 考试 ,满分为100分。复试考试科目见《湘潭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考生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若与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相同,则以学院在复试方案中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笔试方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确定并公布。

(2)综合 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学院自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b.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 学习 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c.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 工作 、 社团 活动、 志愿 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d.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用,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具体以学院公布复试方案为准。

(4)加试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加试具体科目见《湘潭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图 书 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二、录取

1.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B和初试成绩A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X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自定。

(1)复试成绩B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理论(限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成绩之和,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各部分成绩所占复试成绩的比例,具体以各学院向社会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满分100分)的占比分别以a、b、c、d表示(a+b+c+d=1)。

复试成绩B =专业笔试成绩*a+综合面试成绩*b+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c+思想政治理论成绩*d

(2)初试成绩A为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数。

(3)总成绩 = A*(1-X)+ B*X

2.录取规则

(1)各学院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 湖南 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规则:各学院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非全日制考生单独排队录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a. 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B<60分);

b.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c.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任意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d. 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e. 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f. 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g. 体检不合格者。

(4)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7)被录取的 新生 ,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2年5月30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学。

(8)应届本科 毕业生 及 自学 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 毕业 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 证书 者,录取资格无效。

(9)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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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湘潭大学申请审核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科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1.招生指标在学校未正式下达之前,暂参照2017年招生计划执行,最终以学校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各学院(系)招生学科和导师见招生目录(附件1)。


2.司法反腐基地专项仅限法学院030100法学04诉讼法(法治反腐研究)方向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1.持国内文凭者原则上应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国外文凭者要求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且获得硕士学位的年限在一年以内。 招生网


2.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


(2)雅思IELTS≥6.0;


(3)托福TOEFL≥80;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60分;


3. 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的具体要求如下:


(1)人文社会科学: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下同) 或在湘潭大学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一、二类期刊或在SSCI、A&HCI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1篇及以上。


(2)自然科学: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SCIE、EI、CPCI-S收录源刊或学校认定的国内重点(权威)期刊上发表或正式接收论文1篇及以上,或者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4.其他选拔条件、程序和方法按《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0号)执行。


(三)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MBA、MPA、MPAcc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等正在攻读硕士学位但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者不能报考;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六)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教育部最新规定办理;


(七)除专项计划以外,原则上只招收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


(二)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9日—31日,“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


2.报名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选择“考生登录”----注册学信网账号----选择“博士招生”----选择“网上报名”----选择“湘潭大学”。按照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并打印《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经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确认。


考生报名成功后,请注意报名网站提示的“学籍学历校验结果”,学籍学历校验结果显示不通过的,应立即向学信网申请办理《学历认证报告》。截至报名结束时,学籍学历校验显示未通过且未办理《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请不要缴纳报名费。


(三)网上缴纳报名费


1. 缴费时间:报名时间内。


2. 报名费:350元;复试费:120元。


3. 缴费方式:学信网网上缴费。


请考生对照招生简章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交费成功,报名费一律不退还。


(四)资格审查


“申请-考核”制考生须于2018年1月5日携带以下材料(请考生根据不同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办公楼313室)进行资格审查: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应届生其单位签署报考意见一栏可不填,非应届报考者须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其档案及工资关系调入湘潭大学;


2. “申请-考核”制非应届考生还需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考生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上进行学历认证,获取书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同时考生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 网站()查询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不能查询或查询未果者须在“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网站()上进行已获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认证,获取书面《认证报告》,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学历或学籍认证办理可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湖南的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和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3. 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


4. 身份证复印件;


5. 申请“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提交《“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6. 两份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附件3);


7. 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9.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


五、学院(系)材料复审和综合能力考核


2018年1月8日-15日,学院(系)考核工作小组对符合申请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及安排见各招生学院(系)通知。学院(系)在综合考核过程中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同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2018年1月10日-15日,考生到学校医院体检。并按规定缴纳体检费。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


学院(系)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拟录取为2018级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学费、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标准


(一)2018年学费标准:10000元/年.人(以物价局最新核定标准为准)。


(二)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标准:见湘潭大学最新奖助学金文件。


九、学制


博士研究生学制以我校相关管理文件为准。


十、其它


(一)考生如被我校及其它高校同时录取时,必须将有关情况于2018年5月30日前告知我校,否则在我校上报录取数据至教育部时发现重复录取情况,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所有考生报名前必须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


(三)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招生简章。湘潭大学研招办电话:0731-58292051,传真:0731-58292695,查阅详细说明和有关报名流程及相关事宜。


(四)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必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调入我校。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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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招生网(https://www.zhaoshen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湘潭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湘潭大学是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家教育部重点支持建设学校,在全国高校体育竞赛中享有盛誉。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开展,促进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并续写我校竞技体育的辉煌,我校2009年将面向湖南省招收男子足球体育特长生。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国家教育部有关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报考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符合湖南省教育厅2009年有关文件规定的体育特长生条件者;
(三)达到我校体育项目测试标准(足球测试标准);
二、招生项目及拟招生人数
男子足球:6-7名
三、报名及测试
(一)报名材料:
1、《湘潭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测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复印无效,考生可直接到湘潭大学体育教学部办公室索取或从湘潭大学招生信息网上下载);
2、一寸免冠同底近照三张(黑白彩色均可,其中两张粘贴报名表上),背面注明学生姓名、性别、学校名称;
3、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复印件(测试时上交原件);
4、以上材料及自荐信,请于2008年12月19日前寄达湘潭大学体育部办公室,邮编:411105。来函请注明“××项目”的字样(如:足球项目),逾期不补报名。
(二)测试:
1、经资格审查,初选合格者,参加专项测试。
2、测试报到时间:2008年12月19日10:00—12:00
测试报到地点:湘潭大学体育教学部(新体育馆教务办公室)
测试时间:2008年12月19日14:30—16:30
四、测试合格名单公示:
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报省教育厅审批,并在湘潭大学招生网上公示。
五、录取办法
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并签订协议的考生,按照湖南省教育厅2009年有关文件规定的体育特长生录取政策予以录取。
六、其它事项
1、考生测试时需要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带户口簿复印件);
2、考生参加测试的食宿行等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咨询电话
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0732—8293275, 8293987(传真)
湘潭大学体育教学部:0732—8298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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