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2 06:51:32 | 招生网
A类高校12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 、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B类高校12所: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
扬州大学
、江苏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
综合评价录取标准
招生网
对于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填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的入选考生,将按以下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1、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高校在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
2、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其中:
凡被A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 提前批次 之前,根据高校提供的入选考生排名和考生确认的志愿及顺序进行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
凡被B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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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的综合评价招生政策仅限于省内12所专科院校。这些院校包括山东交通学院、山东女子学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等。报考这些院校的考生必须是山东省的考生。此外,专项计划包括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其中,地方专项计划只允许报考省内院校,而高校专项计划和国家专项计划则可以报考外省的重点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