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6 17:38:08 | 招生网
广东专科学校排名榜及录取分数线如下: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为488分、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为478分、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为475分、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为467分。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为457分。
资料扩展:
深圳职业技术大学(Shenzhen Polytechnic University,SZPU),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广东省主管、深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A档)、
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职教全球联系中心、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首批获得招收海外留学生资质的高职院校和首个获批面向港澳台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
深圳职业技术大学于1993年创建,前身为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国内最早独立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院校之一。2000年、2004年原深圳市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卫生学校分别并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2006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首批立项建设院校,2009年学校顺利通过验收成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23年6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同意设置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的函》,明确同意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资源设立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同时撤销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的建制。
截至2021年12月,学校有留仙洞、西丽湖、官龙山、华侨城、凤凰山五个校区,占地面积4509.48亩,总建筑面积79.21万平方米。
固定资产总值24.39亿元,图书馆藏有纸质图书275.8万册;有17个二级学院,开办4个联合培养试点本科专业、83个专科专业;有教职员工2448人,其中专任教师1441人,全日制在校生28437人,外国留学生120人。
深职485.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主管、深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建于1993年,原名深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1997年更为现名,2001年学校先后与国内129所高校签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协议,2003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成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首次开始招收本科生。2017年成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深圳职业技术大学(Shenzhen Polytechnic University,SZPU),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广东省主管、深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A档)、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职教全球联系中心、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首批获得招收海外留学生资质的高职院校和首个获批面向港澳台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深圳职业技术大学于1993年创建,前身为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国内最早独立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院校之一。2000年、2004年原深圳市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卫生学校分别并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2006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首批立项建设院校,2009年学校顺利通过验收成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23年6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同意设置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的函》,明确同意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资源设立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同时撤销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的建制。 截至2021年12月,学校有留仙洞、西丽湖、官龙山、华侨城、凤凰山五个校区,占地面积4509.48亩,总建筑面积79.2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4.39亿元,图书馆藏有纸质图书275.8万册;有17个二级学院,开办4个联合培养试点本科专业、83个专科专业;有教职员工2448人,其中专任教师1441人,全日制在校生28437人,外国留学生1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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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深圳职业学院分数线是367分。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主管、深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建于1993年,原名深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1997年更为现名。
2003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成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首次开始招收本科生,2017年成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学院有留仙洞、西丽湖、官龙山、华侨城、凤凰山五个校区,筹建汕尾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校区,校园总面积236.0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8.8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2.39亿元。
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分类录取。
3、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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