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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怎么样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23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3-06-05 14:27:07 | 招生网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学校简介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以财经类专业为主,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56年,始名江津专区商业职工学校,开展干部教育与培训;1974年开办全日制中专教育;1983年更名为重庆第二财贸学校;2007年转制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更名为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举办高等职业教育。

学院位于渝西区域性中心城市--永川城区、重庆职教城中心。占地710亩,建筑面积16万多平方米,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图书馆藏书40多万册。现开设19个高职专业,在校学生8600多人,面向全国10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职教职工415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79人、博士4人、硕士研究生17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现代学徒制专家库入库专家1人,全国财指委高职类专指委员1人,重庆市先进个人2人,重庆市优秀教师2人,重庆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人,重庆市社会科学专家库成员3人,重庆市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2人,硕士生导师1人,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2个,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学名师1个,重庆市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人,重庆市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2人,注册会计师2人,高级会计师3人,高级经济师1人,高级工程师1人,重庆市会计青年英才(后备)5人。

学院是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商业服务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工作创新优秀单位,全国高职高专联席会理事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工商管理类院长/系主任联席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大学部常务副主任单位,全国计算机速录等级考试示范院校;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重庆市安全文明校园,重庆市最佳文明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德育特色学校,“书香重庆、和谐教育”示范学院,重庆市审计学会副会长单位,重庆市会展协会副会长单位,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永川区服务外包产业人才培养基地;设有重庆市城乡商贸统筹人才培训中心、重庆市会展经济研究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在60年的办学实践中,学院秉承“财智人生、经纬天地”的校训,确立了“面向人人、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和谐、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厚德、精业、严谨、奉献”的教风,“修德、砺学、强能、笃行”的学风,以“一个理性的头脑、一个良好的德行、一个较高的情商、一个扎实的技能、一个健康的身心”为综合素质目标,努力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端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建校以来,学院已为社会培养了40000多名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学院得到了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国务院原总理温家宝、副总理汪洋,原教育部部长周济,原重庆市市长王鸿举、黄奇帆等领导都曾先后到学院视察,对学院办学给予了充分肯定。2006年温家宝总理在视察学院时发表了“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的重要讲话。

目前,学院正在进行校园扩建,并积极争创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学院。扩建后,校园建筑面积将达到25万平方米,学生规模将达到10000人。

学院将继续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外延发展,力争早日建成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市内一流、全国知名的优质高职院校。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具有一定专业发展潜质的优质生源,促进全市高职教育更加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服务,保证单独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6〕2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性质及代码

学校全称: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学校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

国标代码:14128

重庆市招生代码:5046

第四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

普通高等职业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习形式

全日制在校学习

第六条 办学地址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学校无分校和联合办学点。

第七条 单招学生性质及待遇

高职单招是全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单招院校预录取并经重庆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高职单招院校就读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专科考生完全相同。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且符合全国统一高考条件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

学生修完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地处重庆市永川区城区,占地710亩,建筑面积16万多平方米,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标准田径运动场、礼堂等设施齐全,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255万元,图书馆藏书59.95万多册,现有教职工415人(其中教授14人,副高职称79人,博士4人,硕士175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重庆市优秀教师2人,重庆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1人,重庆市首批社科专家库成员3人,硕士生导师2人。

第九条 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及规定收费。暂定收费标准:学费5000-6500元/生·学年,住宿费500-1200元/生·学年,书本费600 元/生·学年(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实际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最新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条 招生范围及对象

凡已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的重庆市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系部

序号

专业名称

小计

文科计划

理科计划

对口高职计划

对口高职

类别

学费

工商管理系

1

工商企业管理

60

35

25

/

5000

2

连锁经营管理

65

35

20

10

会计类

5000

3

工程造价

60

20

30

10

土建类

6500

4

市场营销

85

35

30

20

会计类

5000

金融系

5

证券与期货

65

35

30

/

5000

6

投资与理财

70

25

35

10

会计类

5000

7

金融管理

85

40

35

10

会计类

5000

会计系

8

会计

340

140

120

80招生网

会计类

6000

9

审计

140

70

50

20

会计类

6000

商贸旅游系

10

物流管理

70

30

30

10

会计类

5000

11

报关与国际货运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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