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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怎么样 温州大学2023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3-06-05 02:39:44 | 招生网

2023年温州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介发布

2023年温州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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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州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介

2023年温州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介

一、选拔对象

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基本资格要求

(1)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类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同时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按以下标准进行折算: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其中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三、报名方式

考生可以选择以下两类方式的其中一类方式申请报考。

(1)自我推荐报名方式:报考师范类专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数需达110分及以上;报考非师范类专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数需达100分及以上。

(2)专项报考报名方式: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数达80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a.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不含A组、B组、初赛和普及组等获奖。

b.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或铜牌)及以上。

c.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d.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e.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上获前3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

四、招生计划

2023年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360名,分两种报考类别,其中师范类112名,非师范类248名。具体如下:

报考类别

招生专业

学制

选考科目

计划数

师范类

汉语言文学(师范)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7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四年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7

小学教育(师范)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25

学前教育(师范)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13

应用心理学(师范)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15

教育技术学(师范)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7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四年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5

物理学(师范)

四年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5

化学(师范)

四年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7

英语(师范)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7

历史学(师范)

四年

历史,地理,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7

生物科学(师范)

四年

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7

师范类合计

112

非师范类

法学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10

行政管理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7

国际经贸规则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7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2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四年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2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四年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7

材料科学与工程

四年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应用化学

四年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能源化学

四年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工业工程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10

车辆工程

四年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机械工程(卓工超豪示范班)

四年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5

智能制造工程

四年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招生网

10

建筑学

五年

历史,地理,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15

土木工程

四年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2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四年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7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四年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人工智能

四年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网络工程(卓工超豪示范班)

四年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7

应用统计学

四年

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10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0

生态学

四年

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10

环境工程

四年

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10

生物技术

四年

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10

非师范类合计

248

五、报名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考生须在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中选择一类报考,不得兼报。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张打印申请表。

3.材料上传: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需以扫描件上传,无须寄送纸质材料。具体扫描材料包含如下:

(1)材料1:考生本人签名、学校盖章(学校公章或教务处章)的申请表;

(2)材料2:考生身份证原件(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不能用户口本代替);

(3)材料3:申请表中陈述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任职证明、参与各类活动证明等支撑材料原件;

(4)材料4:按专项条件申报的考生对应佐证材料原件。

将上述材料扫描,按系统提示上传,扫描件必须清晰,缺损、模糊等无法辨认真伪的扫描件不予认可。

六、选拔程序

1.资格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建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规则确定各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1)自我推荐报名方式:学校成立专家组,按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计划数不多于1:7比例确定师范类、非师范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确定以考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主,在考生符合报名条件前提下,按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排序,排序方法如下:

a.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b.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相同的按照学考A等科目数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数多者优先;

c.A等科目数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考科目等第折算分数排序;

d.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第折算分数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等第折算分数排序;

e.以上条件均相同者,一并获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2)专项报考报名方式:按专项条件报考的考生,经专家组认定,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未通过审核但符合自我推荐要求的考生,将自动纳入自我推荐流程参与评审。

2.综合测试: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温州大学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测试以面试方式为主,按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分组进行。综合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潜质,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结束后,按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7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划入),考生可通过学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3.入围公示: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温州大学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入围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3年高考普通类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超过一段分数线40分(含)才有资格填报志愿。考生需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填报“三位一体”招生志愿,第一志愿须填报温州大学,可以填报报名类别内的多个专业,但须符合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未被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考生排序: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25%+高考成绩(满分750分)×60%。其中学考成绩折算方式为:学考科目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满分150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成绩优先排列次序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同上)、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以及高考选考科目总分。高中阶段具有相关先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经专家组认定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专业投档:按照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类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在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所报测试类别内计划未满专业。如仍有计划空额,学校在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从该测试类别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额满。

4.在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中,若某个类别志愿填报人数未达计划数的110%,则该类别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5.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6.我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和日语。

7.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八、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3月1日上午9:00至3月13日下午16:00;

2.资格评审:3月14日至3月23日;

3.资格评审结果查询、缴费:3月24日至3月30日;

4.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4月9日至4月21日;

5.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22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入围名单公示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30日起。

九、收费标准

通过资格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未通过资格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十、其他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7-86598028。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5.其他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温州大学招生网——“三位一体”报名系统。

6.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保留对综合素质测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推荐专业

有机化学与皮革化工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民俗学

应用经济学

文艺学

应用数学

凝聚态物理

学校简介

温州大学现已形成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学科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九个门类。

设有15个学院,举办瓯江学院(独立学院)。“教师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办学特色显著,“工程教育”“文理科基础教育” “文化艺术教育”优势逐步凸显。

温州大学口碑如何

学校风景优美,温州大学是浙江省或者可以负责地说全国范围内为一个拥有全套正规娱乐休闲餐饮等设施一体化服务的高教园区,温大每半个月都有大型活动每个学院之间比赛层出不穷

学校条件不错,上床下桌,现在越来越多公司来我们学校宣讲招聘,以前这些公司都招聘985/211等一本学校的,因为有几年录取温大学生发现资资质很好,之后就来我们学校招聘了。还是挺惊讶的。财务专业工作本来就比较好找,只是看公司发展前景怎么样,你自己努不努力学。

我挺喜欢我这个学校的,虽然是二本的,但感觉老师什么的都是名校毕业的,教学水平都很高,学校环境很棒,而且我感觉我们这个学校很有钱,设备很好,宿舍可以称之为豪华了。

温州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

温州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视政策而定,全校共奖励约24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视政策而定,全校共资助约551人
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视政策而定,全校共资助约2000人
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当年实际入伍、退役名额确定
地方政府资助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视政策而定,全校共奖励约386人
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内地高校新疆籍学生专项资助视政策而定符合资助条件的我校新疆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
校内资助校内奖学金综合奖学金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班级人数的40%(一等5%,二等10%,三等25%)
谷超豪奖学金5000元毕业生中评选10名
困难补助临时性困难补助500元-1000元无限制
寒暑假意外变故补助500元-1000元无限制
节日慰问/无限制,需为学生资助对象
寒衣补助500元符合生活保障型的学生资助对象
勤工助学贫困生15/小时约230个岗位
非贫困生12/小时
工时不超过40个/月
学费减免一档:本学年所需缴纳学费的1/2约20-50人
二档:本学年所需缴纳学费的1/3
爱心饭卡资助金额=240×(全校学生餐均消费额-学生资助对象餐均消费额)无限制,需为学生资助对象
伙食补贴400元/学期无限制
肉孜节补助400元无限制
暑期家访慰问500元约20-50人
绿色通道慰问金一档:800元无限制
二档:500元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补助70元无限制,需为购买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资助对象
助力成长资助毕业困难生求职创业补贴省内生源者300元约230人
省外生源者600元
考研励志专项资助计划1100元无限制,需为学生资助对象
技能帮扶每次补助金额酌情而定,完成本专科学业无限制,需为学生资助对象
应征入伍慰问金1000元根据当年实际入伍人数确定
社会资助社会助学基金临时困难补助3000元-15000元无限制
陈国同明日教师奖3000元40人
陈国同育人典范奖3000元15人
自强之星5000元10人
青山慈善基金会温州大学助学金5000元30人

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发布

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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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结合学校办学优势和人才培养特色,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和热爱医学事业的优秀学生。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具有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点,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设有临床医学和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设有28个本科招生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四大学科门类。学校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温州医科大学设立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具体招生类别、专业、计划和选考科目范围等要求见表1。

表1.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表

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五章 报名条件与办法

第九条 报名基本条件

具有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及以上)的考生可报名。

第十条 选拔条件

本次选拔分为两类,每位考生限报一类,且必须符合该类别所含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一)填报临床医学类,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96分及以上者;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91分及以上且符合特长考生专项条件之一者。

(二)填报医学相关类,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91分及以上者;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86分及以上且符合特长考生专项条件之一者。

(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方式:总分=A个数__10+B个数__9+C个数__7+D个数__4。

第十一条 专项条件

(一)自然科学素养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高中数学联合竞赛)(中国数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中国物理学会)、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化学会)、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不含省级竞赛A组、B组的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或铜牌)及以上。

(二)人文综合素养类:高中阶段全国性作文比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包括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三)艺术体育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暨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上获得前三名(限个人项目);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得前三名(限个人项目)。

第十二条 以上报考条件中所列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以报名截止日期已取得的成绩为准(依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数据)。

第十三条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登录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根据网上提示的“三位一体”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无须另外邮寄纸质材料。报名材料不齐视同报名无效。

具体材料如下:

(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申请表);

(二)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原件,或由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盖有所在中学公章的获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限上传3个奖项);

(三)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

第六章 资格审查

第十四条 学校分类别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登录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凭网上报名号缴费。

第十五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取得优惠资格;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七章 缴费

第十六条 通过资格审查并获得笔试资格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方式以具体通知为准。

第八章 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第十七条 笔试和面试

(一)“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分类别组织笔试和面试。

(二)根据笔试成绩,按各类别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入围)。笔试成绩仅作为筛选用,不计入综合测试成绩内。如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人数未到该类别招生计划数的3倍,则不安排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核环节。

(三)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核环节按不同类别分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满分为100分。各环节面试成绩折算成面试总成绩,计入到综合测试成绩。具体面试流程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另行通知);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综合测试入围名单。

第十八条 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本专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九章 时间安排

第十九条 时间安排

(一)考生报名:3月1日上午8:30——3月14日下午16:00。

(二)考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4月3日。

(三)网上缴费:4月4日上午8:30——4月10日下午16:00。

(四)考生打印综合测试通知书:4月12日上午8:30——4月14日下午17:00。

(五)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5日至4月16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第十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二十条 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考),入围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时须将“温州医科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符合表1所列类别要求,不允许跨类别填报,并且符合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条 填报临床医学类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不低于浙江省2023年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填报医学相关类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不低于浙江省2023年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下20分。

第二十二条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文化分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

温州医科大学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考)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取得的最终成绩为准)换算如表2。

表2.2023年温州医科大学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考)成绩换算表

学考等级

A

B

C

D

分值

10分

9分

7分

4分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各招生类别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面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考)成绩。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相同类别的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被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需满足调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四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类别计划数的110%,则该招生类别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小数点后按舍去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温州医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

咨询地址: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第二十七条 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温州医科大学王牌专业名单

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临床医学、眼视光学、医学检验、药学

浙江省重点(建设)专业:临床医学、眼视光学、医学检验、护理学、麻醉学、药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

浙江省“十二五”优势专业:眼视光学、医学检验、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

浙江省重点建设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小儿呼吸、精神科

省一流学科A类: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技术

“十二五”省高校重点学科:细胞生物学、神经生物学、生态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危重病与灾害救援医学、口腔临床医学、护理学、遗传与发育生物学

“十二五”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临床医学、药学、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临床检验诊断学、药理学与生化药学、外科学

省一流学科B类:生物医学工程、护理学、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

温州医科大学介绍

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可溯源至创办于1912年的浙江医学专门学校,1958年8月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至温州建立,初名“浙江第二医学院”,后以校址所在地定名为“温州医学院”,2013年更名为“温州医科大学”,2015年成为浙江省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成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温州医科大学专业名单

眼视光医学(5+3一体化)(三位一体)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三位一体)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方向)(三位一体)

临床医学(三位一体)

生物技术(三位一体)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三位一体)

公共管理类(三位一体)

临床医学(定向培养)

眼视光医学(5+3一体化)

临床医学(5+3一体化)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方向)

临床医学(5+3一体化,精神方向)

眼视光医学

口腔医学

临床医学

儿科学

中医学

麻醉学

预防医学

医学技术类

精神医学

医学影像学

临床药学

应用心理学

药学类

康复治疗学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技术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公共管理类

护理学

助产学

眼视光技术(专科)

护理(专科)

护理(专科,面向中职招生)

温州医科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

奖  项金额奖 励 对 象
新生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5000至5万元不等在德、智、体、美诸方面表现优秀,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当年高考成绩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前200名者每人奖励5万元,201—500名者每人奖励3万元,501—1000名者每人奖励1万元,1001—1500名者每人奖励5000元。
在校生奖学金学年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人/年学生人数5%
二等奖1000元/人/年学生人数10%
三等奖500元/人/年学生人数20%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人/年教育部每年按比例下发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用于奖励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华侨本科学生。
二等奖4000元/人/年
三等奖3000元/人/年
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年贷款最高额不超过6000元,毕业后1到2年开始还款,最长还款期限为毕业后6年(贷款年限不超过10年)。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个人承担。(提示: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借款学生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每年按比例下拨国家奖学金名额,用于奖励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每年按比例下拨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用于奖励在校学生中学习成绩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一档助学金4000元/人/年国家每年按比例下拨国家助学金名额,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国家二档助学金2500元/人/年国家每年按比例下拨国家助学金名额,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勤工助学设立校内外临时岗位和固定岗位,以及勤工助学基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优先推荐岗位。
困难补助与临时困难补助在特困学生中或因特殊原因致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进行,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困难补助或临时困难补助。
校内无息借款及学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可申请学生校内无息借款。申请借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家庭经济困难,依靠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体系仍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刑事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已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主动申请并参加学校安排的勤工助学岗位。在毕业之前一次性还清所有借款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给予一定的减免。
自强奖学金1000-6500元/人/年由省残联、省教委、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决定表现突出的残疾学生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绿色通道先报到后交纳学费,并在新生报名时提供相关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等材料。
社会资助社会捐资助学是学校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先后有正泰集团、生物药械、康泉电器、工商银行、光华教育基金会、鹿城区女企业家协会、毛江森院士、叶秀琴女士等40余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学校设立奖助学金项目。
备注:若国家及省政府出台新的奖助学金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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