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0 13:37:08 | 招生网
一般来说,我国的政策性加分分为“加5分”、“加10分”、“加20分”等,根据不同的政策,其加分的标准都有不同。
1.全国性政策加分项目
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1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2、地方性加分政策项目
地方性加分政策各地有所不同,以安徽地方性加分项目来说,其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3、少数民族加分政策项目
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
4、优先录取项目
军队退出现役的应征人员、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边境县(市)三类地区、沙漠地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军队划定的特勤、一类、二类海岛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公牺牲的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还明确规定了退役军人加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统一考试成绩总分可加10分;荣立二等功(含)或服役期间被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一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存档。
招生网(https://www.zhaoshen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湖南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相关内容。
法律分析: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法律依据:《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四十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招生网以上就是招生网整理的湖南省石门县农村的土家族应届生高考可以加分吗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招生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招生网:www.zhaosh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