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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新生在哪个校区及新生开学报到时间

发布时间:2024-03-04 05:47:42 | 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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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新生在哪个校区及新生开学报到时间

广东省研究生报名网上确认时间

广东省研究生报名网上确认时间是2022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请考生密切留意报考点相关公告)

一、报考流程

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成功提交后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并按照报考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二、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缴费: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2022年10月25日22:00前),通过研招网“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

网上确认:2022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请考生密切留意报考点相关公告)。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报考费

除在暨南大学报考点报考暨南大学单独考试和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专业学位,按每人300元缴交报考费外,其他所有院校专业均按每科40元缴交报考费。

四、报考点

我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共设置50个报考点: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揭阳、潮州、云浮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以及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财经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广东药科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韩山师范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广州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广东警官学院、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医科大学广州航海学院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惠州学院东莞理工学院

报名期间,如个别报考点因考生过于集中超过其考场容量,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部分考生到其它报考点或备用报考点参加考试。 招生网

惠州学院新生在哪个校区及新生开学报到时间

广东:惠州学院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惠州学院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惠州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惠州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6号;邮政编码:516007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惠州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在广东省,教师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其他本科专业在本科批次录取。省外录取批次见各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 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至本校的公费定向培养考生,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及转专业,且须在入学前由考生或考生(未满18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签署《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进行面试、考察录用,派遣到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任教不少于6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或文科类、理科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或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在广东省内,体育类和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广东省外,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30%+术科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先安排综合成绩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术科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依次排序,相同科目成绩高排前的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二十五条 本校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试点专项计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校在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天津市、湖南省、湖北省、辽宁省、河北省、福建省、重庆市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相应高考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一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功能材料建筑学服装设计与工程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不招色盲;学前教育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风景园林园林体育教育等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等专业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

表演服装表演)专业不招色盲。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男身高低于180cm,女身高低于170cm者慎重报考。

师范类专业学生考取《教师资格证》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请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最新体检标准慎重报考。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三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五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59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190元,农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152元,艺术类专业(非理论类)每生每学年10000元。

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标准,每生每学年1300元-1500元。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勤、免、减”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目前,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学校专项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和校内勤工助学等多项助学措施,以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2-2527803

传真号码:0752-2527803

电子邮箱:zsb@hzu.edu.cn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三十八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省监委驻惠州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2-2529005

传真号码:0752-2527273

电子邮箱:jjs@hzu.edu.cn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惠州学院授权惠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惠州学院新生在哪个校区及新生开学报到时间

2019年惠州学院新生在哪个校区及新生开学报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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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是广东省省属公办综合性本科大学,位于全国文明城市惠州。惠州市是珠江三角洲核心城市,南临南海大亚湾,毗邻广州、东莞、深圳、香港。


学院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6715人,成人类学生21752人,招生范围包括全国21个省(区、直辖市)。现有教职工1173(含合同制)人,其中专任教师735人,教授(正高)98人,副教授(副高)236人,博士203人,硕士461人,高级职称的教师334人。


学院占地总面积2480.4亩,校舍建筑面积38.77万平方米,绿化面积113.8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70%。学院拥有教学仪器设备16701.59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52万,电子图书99.1万册。装备先进的实验室及数字语音室105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1项,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4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教师综合技能训练中心1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广东省教科网惠州地区汇接中心;体育馆、游泳跳水馆等基础设施;270多个教学实践基地。


学院现有电子科学系、服装系、化学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经济管理系、建筑与土木工程系、旅游系、美术系、数学系、生命科学系、体育系、外语系、音乐系、中文系、政治法律系、教育科学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17个系、部。开设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物流管理审计学、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地理科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统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园林、生物技术、生物科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英语、商务英语日语音乐学音乐表演、表演、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学汉语国际教育行政管理社会工作法学历史学、学前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49个本科专业和英语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学前教育、美术教育、计算机教育、园林技术园艺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会计、经济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工作、法律事务汉语文秘(涉外秘书)、服装设计(高专)、应用英语商务日语等23个专科专业,涵盖理、工、农、文、法、经、史、管、教育、艺术等十个学科门类。
学院自1946年办学以来,向社会输送了10万余毕业生,是东江流域高级人才的摇篮。还先后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东西部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先进单位、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项目实施先进单位、广东省高校综合治理先进学校、广东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信息化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秉承“阆苑储英、人竞向学”校训,融入惠州,服务广东,辐射全国,树立品牌,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把学院办成一所办学特色鲜明、高水平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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