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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信息 保送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5-31 23:53:41 | 招生网

2023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高职考试招生简章

2023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高职考试招生简章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目前是重庆市首批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高职考试招生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高职考试招生简章

2023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高职考试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34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编:401331)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学校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文明校园、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单位、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重庆市首批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位于重庆大学城。现有10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45个,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统招、13个省(区、市)单招(含分类招生),在校生17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或《2023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我校开设有康复治疗技术护理等医药卫生大类专业。其中,康复治疗技术、护理专业不能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我校社会工作、物业管理物流管理专业招收“高职专项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除“高职专项类”外,我校参加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除商务英语专业为英语语种外,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代码:590302H;项目批准书编号:PDE50DE3A20191075N)。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

5.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s://zs.cqc.edu.cn)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3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3年统一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3年7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实际发放奖助学金金额以当年市财政局、市教委下达的预算为准)。校级奖学金400~1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校内勤工助学岗(500元/月)及其他临时困难补助。。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纪检监察

监督电话:023-65626117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编:401331)

招生部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

招生电话:023-65626666

电子邮件:cswuzs@163.com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23年2月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简介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Chongqing City Management College)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重庆市首批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地址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地址在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编:401331。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宿舍条件

学校宿舍条件优越,所有宿舍都配有独立卫浴、空调、热水、衣柜、写字台等基础设施,每栋楼内还设有共享洗衣机、烘干机、诚信雨伞、报刊取阅点、闲游吧等自助共享设施。

学校宿舍为标准化学生公寓,分为四、六、八人间,住宿费800-1200元/年,均配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书桌、衣柜、WIFI等,每层楼均设有共享洗衣机、“诚信雨伞”,还有“阅享书屋”。

我校建议学生晚上23点熄灯,保证睡眠质量;但不强制熄灯。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点专业名单

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老年服务与管理

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

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物流管理(快递方向)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社会工作、社区康复、物流管理、物联网技术与应用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认定骨干专业:民政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微电子技术、物流管理

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有关文件精神,依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公平公正、接受监督”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视生源情况择优录取,商务英语不超过85人、日语不超过15人。

二、招生对象

具备外语类保送生资格(所在中学为教育部批准的2023年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申请程序

1.报名:考生需于2022年12月9日10:00-2023年1月3日18:00之前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外语类保送生报名系统(http://bk.admission.scut.edu.cn/)注册、填写、上传报名材料,提交成功后,并需打印“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交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并确认盖章,于1月11日前邮寄至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备存。上传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中学教务部门出具的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中学公章;

(2)考生获得保送资格的证明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中学公章;

(3)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扫描件,并加盖中学公章;

(4)考生其他材料扫描件(如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确定初审名单: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材料,我校将进行报名审核并确定初审名单。考生可在2023年1月5日18: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打印准考证并参加网络远程考核。

四、考核形式与时间

1.考核形式:英语专业面试(网络远程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网络远程模拟测试2023年1月6日,正式面试1月7日。

五、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来自外国语中学的保送生只能选择语言类专业且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非语言类专业。若考生因保送资格等原因无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或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2.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划定最低控制线并与入围最低控制线考生签署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订,原则上不予更改。签署协议书并不代表拟录取。

3.2023年3月下旬,我校在已签订协议书的考生中,按照考核成绩,并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商务英语不超过85人、日语不超过15人的考生作为保送生拟录取名单。

4.拟录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并与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办理其他手续。

六、监督机制

1.我校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考生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中学通报并按不同招考阶段做出如下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推荐中学应高度重视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照相关程序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告,同时暂停该中学的推荐资格两年。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考生所在中学应将我校推荐人选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网

七、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有关华南理工大学保送生招生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招生办公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cut.edu.cn/

外语类保送生报名网址:http://bk.admission.scut.edu.cn/

邮箱:admit@scut.edu.cn

监督电话:招生办公室020-87110887.纪委办公室020-8711019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北座111室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640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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