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13 11:53:14 | 招生网
广西高考加分政策2024介绍如下:
广西高考加分政策2024年将继续执行,具体政策如下:
1.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加20分。
2. 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3. 归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加5分。
4. 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加10分。
5. 独生子女家庭考生加5分。
6. 优秀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高水平体育队和高水平艺术团成员加10分。
7. 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加10分。
8. 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中小学生机器人大赛等科技类比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加10分。
9. 参加全国性文艺比赛、全国性体育比赛、全国性英语演讲比赛等文化类比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加10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加分政策不重复计算,只取最高分值加分。同时,考生必须符合相应条件才能享受加分政策,否则将取消加分资格。此外,加分政策仅适用于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对于高职高专批次录取不适用。
高考壮族加分政策2023年介绍如下:
2023广西壮族高考加分政策是: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保留2项全国性加分项目但降低分值: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在过渡期内加分分值不变(仍为10分),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为7分。
少数民族考生在过渡期内,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不变,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具体加分分值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 招生网
调整“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加分项目;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2022年保持加分分值不变;从2022年起,降低加分分值,从10分降为7分,并逐步取消该项目。
即在国家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广西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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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对烈士子女考生,总成绩加20分。
2.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区外,全区其他地区的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总成绩加20分。
对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资源、凌云、西林、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德保、扶绥、崇左市江州区、天等、上思等28个民族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县)和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县同等待遇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总成绩加20分。
对融安、灌阳、蒙山、百色市市辖区(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市辖区(金城江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宜州、忻城、象州、武宣、上林、隆安、马山等22个山区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总成绩加10分。
除上述50个县(市、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总成绩加7分。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成绩加5分。
法律依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等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统一思想,认真做好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工作 高考事关高校人才选拔,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对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影响。高考加分政策在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多元评价信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在执行中出现一些问题,特别是为获取加分的资格或身份而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公平公正,社会反应强烈。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协调教育及民族、公安、体育、科协等部门,切实做好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工作,确保本地区高考加分项目的制定和实施全面体现党的教育方针、体现国家有关法规、体现公平公正的要求,更好地发挥高考加分项目的积极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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