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25 13:01:06 | 招生网
可以加分的,外省少数民族在湖南高考,属于在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具体加分规则如下:
1、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20分。
2、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
3、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办理加分所需材料:
考生家长或者考生需带考生审核表一式两份、户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户籍部门进行办理;如果民族成分户籍没有发生迁移或者没有补录的考生就不要到乡镇派出所,直接到县公安户籍部门办理。
三统一加分政策如下:
“三统一”条件仅适用于“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和“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两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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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在不同地方学习的高中生选择继续在不同地方学习。普通高考加分按过渡期加分项目加分;也可以选择在2023年春季学期规定的时间内转回户籍所在地,普通高考加分按户籍所在地加分项目加分。
拓展:
适用于湖南省内高校录取,其他地区无效,有以下4类考生:
1、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少数民族乡有75个。
2、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凡在以上6个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都可以加5分。
3、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以及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3分。
这些地区不但少数民族可以加5分,汉族也同样可以加3分,原因是这些地区整体教育水平较低,经济不够发达。
4、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3分。
对考生申请享受民族优惠加分政策的资格条件实行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重认定("三统一"),即具有我省同一县(市、区)高中阶段3年完整户籍、学籍和连续3年实际就读,申请时的户籍与高中阶段3年完整户籍在同一县(市、区)的考生方可。
符合湖南省2023年优惠加分资格条件,且有意愿享受相关政策的考生须通过系统在网上进行申报,未申报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应的录取政策。
考生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申报:
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
2、移动端 APP :"潇湘高考"( APP 可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
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7日,考生登录指定系统,填报相关申请信息。考生须确认高考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户籍地准确无误。特别提醒,申报时间截止日为4月7日,过期无法申报,也无法享受加分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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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下列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