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1 22:02:13 | 招生网
北京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由教育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农、理、工、管、经、文、法、哲、教、艺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重点院校,是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及“双一流”建设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以各省(区、市)审核公示的信息为准。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计划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非高考改革省份只招理科考生,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须符合所报专业(类)我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实行“3+1+2”模式的改革省份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
相关分省分专业计划、科类要求详见附件。最终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8:00—4月25日24:00。
2.上传材料:
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系统生成的《北京林业大学2023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打印下载后,本人和中学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特别提示: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应与报名系统一致;就读中学发生过变动的学生,高中阶段成绩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会考)需同时加盖原就读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注:个人陈述,限800-1000字,内容建议包含以下方面:①申请理由,含思想品德、爱好特长、性格特点等情况;②学业表现情况,尤其是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习研究经历,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及感悟;③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请切合自身情况进行陈述,切勿照抄网上搜索内容)。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户籍材料原件:须提供能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资料,如:户籍卡或户口本(上传内容包括:首页、户主页、本人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等;若考生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分别提供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学籍证明材料原件:由考生就读中学出具的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5)高中阶段代表性获奖证书、科技创新研究经历或成果等(专利、论文不得作为申请材料)。
注:以上材料中,(1)-(4)为必填项,考生务必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签字盖章齐全,材料完整且清晰可辨,否则将影响评审。
3.完成报名:
上传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务必保证清晰)后按系统要求上传,《北京林业大学2023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扫描件上传后点击“完成上传”,考生志愿状态由“待上传申请表”变更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视为考生完成报名。请务必在2023年4月25日24:00前完成上述操作,未按时完成上述操作视为放弃报考。
考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四、选拔程序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负责实施高校专项计划评审工作。对于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后,专家评审组依据报名条件、申请材料和整体报名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请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本人审核结果,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事宜。
五、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取得北京林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具备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资格,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高校专项计划填报志愿的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须按相关规定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林业大学”;并在我校公布的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且须服从专业调剂;身体条件应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专业体检要求见附件)。
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实行“3+1+2”模式的改革省份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
未按我校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不再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2.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计划,对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理工类(物理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执行。
(2)专业录取规则参照《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执行。
3.其他说明: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我校将及时将相关考生信息反馈生源省份。招生网
六、监督机制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
2.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切实杜绝权力寻租。
纪委监督电话:010-62338237
4.学校加强对高校专项计划评审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评审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评审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评审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审核合格名单实行公开制度,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我校招生网(http://zsb.bjfu.edu.cn)进行公示。
6.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属推荐中学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份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责任属考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复试成绩,同时报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8:00-4月25日24:00
2.审核结果公示:2023年5月31日前(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中进行公示,具体事宜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八、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10-62338216、62338222(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电子邮箱:blzsb@bjfu.edu.cn
微信公众号:BJFU8216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u/2799681034
附件:
1.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专业体检要求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5日
2023年北京外国语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北京外国语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立的第一所外国语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首批“211工程”高校、“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学校紧密结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形成“外、特、精、通”的办学理念和“兼容并蓄、博学笃行”的校训精神,以“语通中外,道济天下”为使命,聚焦全球语言、全球文化及全球治理,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有家国情怀、有全球视野、有专业本领的复合型人才。学校积极搭建中国与世界的学术桥梁,现已获批开设101种外国语言,推动中国更好走向世界,世界更好认识中国。学校吸引了来自全球100多个国家的学生来校学习,开齐了与中国建交国家的官方用语,欧洲语种群和亚非语种群是目前我国覆盖面最大的非通用语建设基地,形成了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主体,文、法、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现有54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41个区域和国别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人文交流研究中心;与世界上81个国家和地区的324所高校和学术机构开展交流;承办23所位于亚、欧、美洲18个国家的海外孔子学院及独立孔子课堂,数量居国内高校之首,为开展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学生就业创业、深造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卓越的发展平台。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加大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力度,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优化通识教育内容,完善国际化培养体系,拓宽人才培养口径;深入探索多语种、跨学科、跨文化的培养模式,进一步推进学科交叉、专业融合、本科-研究生贯通培养、中外联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具有北外特色的“一精多会、一专多能”的高素质国际化人才,重点加快培养涉外法治、国际传播、国别与区域研究、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国际中文教育等领域急需人才。学校开设特色鲜明的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国际暑期课程项目,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拓展国外合作高校教育资源,推动实质性国际交流与合作,原则上使每位本科学生都有机会获得海外学习经历,努力让学生享有高品质、有深度、全覆盖的国际化体验。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继续招收保送生。凡符合要求的学生,经所在中学推荐,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选拔测试,成绩合格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和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核者,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入我校学习。
一招生对象
(一)外语类:具有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品学兼优,志存高远,外语学习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突出,知识面较宽,对国际政治、国际经济、世界多元文化发展趋势有浓厚兴趣,取得推荐保送资格、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竞赛类:入选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的2023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一)外语类:英语、翻译(外交外事高级翻译)、日语、俄语、乌克兰语(仅招收俄语高起点保送生)、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匈牙利语、捷克语、意大利语、塞尔维亚语、芬兰语、保加利亚语、挪威语、罗马尼亚语、朝鲜语、阿塞拜疆语、泰语、僧伽罗语、尼泊尔语、亚美尼亚语、印地语、缅甸语、蒙古语、斯瓦希里语,共28个专业及方向。
(二)竞赛类:2023年本科招生各专业(类)均接受考生申请,择优录取。具体专业详见报名系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3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含小语种高起点考生)须登录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网首页,点击左下角“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由所在中学在打印件上盖章并签署推荐意见,然后将盖章的打印件扫描后回传至系统。
我校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请勿邮寄纸质材料。未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报名、报名信息不完整者,视为无效申请,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三)各中学组织考生预报名,并于2022年12月22日前提交《2023年关于向北京外国语大学推荐保送生的函》至bwzsb@bfsu.edu.cn,学校盖章版本请传真至010-88810273.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以确定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名单范围内录取,凡不在该公示名单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考试与录取
(一)外语类保送生考试安排与录取原则
1.考试时间
2023年1月10日进行线上考试。2023年1月9日将组织线上报到和试测。
2.考试科目
英语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200分)、语文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200分)、口试面试(考试时间约为10分钟,满分20分)。
3.报到、试测及考试安排请关注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网近期通知。
4.录取原则
(1)口试面试成绩达到12分的,计入总成绩,低于12分的不予录取。
(2)我校录取分为A、B段。
A段(可选):可填报匈牙利语、捷克语、塞尔维亚语、芬兰语、保加利亚语、挪威语、罗马尼亚语、阿塞拜疆语、泰语、僧伽罗语、尼泊尔语、亚美尼亚语、印地语、缅甸语、蒙古语、斯瓦希里语等16个专业中的一个,总分达到212分的,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分男女生择优提前录取,录满为止。
B段(必选):考生可在我校所有保送生招生专业中选报(乌克兰语专业仅招收俄语高起点保送生)。A段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男女生分别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不予录取。
(3)阿拉伯语专业只招男生。
(二)竞赛类保送生考试安排与录取原则
2023年1月10日经我校学科专家组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志愿录取至相关专业(类)。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与录取
我校严格按照高考绝密程序组织外语类保送生入学考试,统一阅卷。
经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将初选名单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省级招办确认后办理录取手续。
正式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我校将录取通知书寄送至考生本人。
五监督机制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接受投诉。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录取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招生监督电话:010-88816259
六附则
(一)我校不收取报名费。
(二)本简章经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保送生政策及工作要求,本简章将相应调整。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东院行政楼208A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电话:010-88816254.88816481
传真号码:010-88810273
电子邮箱:bwzsb@bfs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joinus.bfsu.edu.cn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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