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06 20:01:28 | 招生网
2023上海高考报名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高考报名确认。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相关证件、材料,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报考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设置的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
上海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等方面需本人去。
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
1、上海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
2022年11月3日-5日,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
2、非上海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往届生、非上海市学籍应届生等)
2022年11月7日-8日,由各区考试招生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
根据各区时间安排,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在网上报名成功(取得“流水号”视为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报考证明(非上海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报考证明,往届生由户籍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或工作单位出具档案证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报考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设置的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
区考试招生机构应认真做好在本区确认的报名考生高考资格审定工作,涉及资格审定的相关材料要留存备查。
各区应注意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资格审核,若违规参加高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付费。
信息更正
考生应确保本人报考信息真实准确。报名后考生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如政治面貌、户籍类别、户籍地址、通讯地址等),应及时向学籍所在毕业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两次补报名期间(2023年3月初和4月中旬)可以进行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此外,增设两次考生基本信息维护修改时间,第一次是2023年1月10日,第二次是2023年6月10日。
高考补报名
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及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都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及网上付费。考虑到有个别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因各种原因未参加高考报名,本市于2023年安排两次高考补报名。
第一次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初,第二次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中旬(具体以各区考试招生机构安排为准)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公告,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信息采集日期为2022年10月24日—28日。
报名信息采集
日期:2022年10月24日-28日
时间:10月24日-27日每天8:00-21:00
10月28日8:00-16:00
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
组织方式:上海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中组织网上报名(所有应届生都应完成报名信息采集)。非上海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往届生、非上海市学籍应届生等)自主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按不同类别选择报考所在区:上海市户籍外省市就读考生、上海市户籍往届生选择户籍所在区;在职职工选择单位所在区;非上海市户籍考生选择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所属区。
操作流程: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里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多次登录系统修改本人报名信息,系统以最后一次填写信息为准。
拟参加2023年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三校生高考(含中本贯通转段)、中高职贯通转段、五年一贯制转入、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含不参加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统一文化招生考试直接办理录取的各类考生)均须在网上报名,并同时勾选相应考试的选项。
拟参加上海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等)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勾选相应专业统考的选项;拟参加艺术类各专业校考的考生也须勾选校考选项。网上报名时勾选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或校考、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仅用于2023年上海市秋季统一高考。专科自主招生考试和三校生高考中的艺体类专业测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符合招生相关照顾政策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生和社会考生须出具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4)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须提供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或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证明
参加自主招生考试需准备的申请材料:
(1)必须材料:申请表。请按照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逐项如实填写。重点应填写高中阶段的表现。并从自主招生考试报名系统内打印出报名表格。
(2)可选材料:奖状和证书的复印件详细的成绩单个人陈述推荐信或者其他你认为有助于你通过初审的材料。这些材料不是必须的,不做统一要求。如果你提供了这些材料,可能会帮助负责初审的专家更好的了解你。但如果你没有提供这些材料,也并不会影响你通过初审的几率。
(3)以下材料不建议提供:级别较低年代较久远的获奖证书,比如校级或区县级别的奖状小学三好学生奖状等;照片光碟及其他非纸质材料。
材料的装订顺序
(1)从自主招生考试报名系统内打印出来的报名表格
(2)其他材料
材料的装订方法
(1)将报名表格的第一页作为材料的封面即可,不要另加封面。所有另行加上的封面都会被去除,而在去除的过程中有可能损坏你的材料,材料损坏的风险由你本人承担。
(2)如果你担心在寄送过程中材料会受损而一定要加以包装,那么建议使用透明软塑料文件夹或文件袋,并且不要把软塑料文件夹和材料钉在一起
(3)建议所有材料都使用A4纸
(4)将所有材料按次序叠放后,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订好即可。
(5)不要使用别针或者夹子!
(6)几个同学的材料一起寄送时,不要用夹子夹在一起!注意等贴照片的胶水干了之后再把材料叠在一起,否则后一个同学的材料有可能和前一个同学粘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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