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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8-31 21:13:40 | 招生网

在平时的学习生活当中,对于招生简章一定都很关心,今天招生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江苏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江苏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江苏理工大学是几本大学

人们常说的“一本、二本” 实际是按照本科录取批次人为进行划分的,一本为第一批次、二本为第二批次。江苏理工学院(没有江苏理工大学这所学校,我猜题主是想问江苏理工学院吧。)在各省招生批次一般为本科二批,这种情况下,通常认为该学校是二本院校。

江苏理工学院2021年在各个省份的招生批次及各批次录取分数如下:

江苏理工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地处被誉为“千载读书地,现代创新城”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江苏省常州市。学校创建于1984年,历经常州职业师范学院、常州技术师范学院、江苏技术师范学院等时期,2012年更名为江苏理工学院。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单位、全国首批职教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和江苏省首批决策咨询研究基地。

学校的国家级特色专业有: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该校是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全国首批职教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和江苏省首批决策咨询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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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理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通知】

高校招生简章已经出现,还不知道的考生看过来,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江苏理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通知】”,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年江苏理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我校所向的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江苏理工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463,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基本学制:四年

办学地址: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

学校简介:江苏理工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地处被誉为“千载读书地,现代创新城”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江苏省常州市。学校创建于1984年,历经常州职业师范学院、常州技术师范学院、江苏技术师范学院等时期,2012年更名为江苏理工学院。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单位、全国首批职教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和江苏省首批决策咨询研究基地。

第四条学校面向江苏、上海、山东、黑龙江、安徽等26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理工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江苏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理工学院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实施,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江苏理工学院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0.5%,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我校普通类(除艺术类)各录取批次的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为BC(含)以上,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艺术类考生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三)浙江等新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四)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五)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二条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一考试。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二)普通类招生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不含艺术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 招生网

江苏考生:对于进档考生,以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和安排专业。若分数相同,则文科类按语文成绩(含附加分),理科类按数学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和安排专业,再相同则按照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和安排专业。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标准:选测科目每取得一个A+、A、B+等级,分别加3分、2分、1分。

江苏省外考生:先以投档分,再按专业志愿次序排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同分情况下,文科按语文、理科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三)艺术类招生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江苏考生:对于进档的美术类考生,以投档分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若投档分相同,则以专业总分优先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江苏省外考生: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则录取;若没有明确的录取规则,按照江苏省艺术类省统考录取规则录取。录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五)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六)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第五章其他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收费标准

(一)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江苏理工学院新生报到须知》为准。

(二)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学校住宿费为每人每年800元至12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六条学校设有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在内的奖助体系,具体申报评选办法详见。

第十七条学生报到后须接受体格检查,对体检结果明显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不符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邮政编码:213001

招生信息网址:

招生微信公众号:江苏理工学院招生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江苏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及保送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2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及保送生招生工作,择优选拔具有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且具有创新潜质的考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我校2012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二、自主选拔录取对象

有志报考我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每名学生只能申请其中一类,不可兼报)。

1、综合成绩优秀类

平时成绩一贯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成绩名列年级前10%的重点中学理科考生(南京理工大学生源基地中学可放宽至15%),中学推荐、考生自荐均可(文科考生限江苏、安徽、山东、浙江、北京)。

2、数理化生信息特长类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奥赛省级赛区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不同学科两个三等奖的考生,或某一学科成绩特别优异的考生。此类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与其特长学科领域相关的专业(类)。

3、文学特长类

高中阶段发表过文学作品或在有关文学类比赛中获奖的考生。此类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文科相关专业(要求附文学作品或获奖证书)。

4、英语特长类

英语才能突出或在有关英语类比赛中获奖的考生。此类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英语专业。

5、美术特长类

具有一定的美术特长和设计表现能力的考生。此类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工业设计专业(要求附美术作品一份)。

6、特殊才能类

某一方面具有较强创新能力或发展潜质的考生(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三、保送生招生对象

具备教育部规定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6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登录“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 ),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填写、预览、打印申请表。

2、邮寄材料

书面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装订时将网上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行制作封面)。材料包括:

(1)将网上提交的申请表打印下来,由中学填写相关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照片上请加盖骑缝章),除学校意见外其余内容必须通过报名系统填写,自行填写者无效。

(2)个人陈述,要求手写,字数不超过1000字,能较全面展示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理由、爱好特长、意向报考专业及理由等情况。

(3)相关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文学特长类须提供文学作品一份,美术特长类须提供美术作品一份),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4)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在年级位次的汇总表(原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

(5)符合报名条件第6条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中学三名任课老师分别出具的推荐信,要求手写。

说明:凡中学推荐考生,由中学将考生全部报名材料汇总后,统一出具成绩册,一并寄往我校,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3、截止时间

书面申请材料须在信封正面注明“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材料”字样,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以收到的邮戳为准)用挂号信或邮政EMS快递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五、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报名截止后,我校成立专家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考生申请类别如与获奖材料不吻合,视为不合格。请考生于2012年1月6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2、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须知,并于2012年1月12日前按要求缴纳报名、测试费人民币8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准考证打印:初审合格并且已缴费的考生可于2012年1月16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贴照片后由中学盖骑缝章方能生效。准考证内容包括考生的各科测试时间、测试项目及注意事项。

4、选拔测试:

测试地点: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独立校区)

测试说明:测试内容不突破教学大纲,不需提前准备;具体时间、测试科目以打印下载的准考证为准。

(1)符合报名条件第1、2、3、4、5条的考生

测试时间:2012年2月25日

测试科目: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文科: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其中英语特长类测试科目不分文理统一为英语、数学、面试;外国语学校类保送生测试科目统一为英语、面试。

(2)符合报名条件第6条的考生

测试时间:2012年2月26日

测试科目:不需笔试,直接面试,面试需提交相关证书、材料原件。

5、资格确定:参考考生申请材料,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及保送生资格考生名单;对于平时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经中学推荐、我校审核,可确认为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

所有获得资格考生名单根据测试结果分为A类、B类、C类三类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六、优录政策

1、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分类别确定入选名单。

2、保送生取得合格资格后将予以保送生认定,其中外国语学校保送生必须填报英语专业。

3、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且在自主选拔录取批志愿填报我校,如未设置自主选拔录取批志愿的省份须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志愿)报考我校。

类别
降分录取
加分安排专业

A类
考分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上,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予以录取
加15分(江苏省考生10分)进行专业排序,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的,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B类
考分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上、南京理工大学1:1投档线下20分内(江苏省考生15分内),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予以录取
加10分(江苏省考生5分)进行专业排序,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的,满足其前两专业志愿之一

C类
考分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上、南京理工大学1:1投档线下10分内(江苏省考生5分内),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予以录取
加5分(江苏省考生3分)进行专业排序,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的,满足其前两专业志愿之一

4、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名单,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凡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即取消优录资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其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5、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填写《南京理工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诚信书》,江苏省学生需另填写《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6、所有报名、测试、合格名单以及志愿填报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七、保障措施

1、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南京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及保送生招生工作组,自主选拔录取及保送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严格自律,我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自主选拔录取及保送生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 坚持自主选拔录取及保送生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94

网址:

邮箱:njustzsb@mail.njust.edu.cn

电话:025-84315260 84315761 传真:025-84432546

九、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相关政策可能相应调整,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以上就是关于江苏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了,如果需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招生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招生网:www.zhaosh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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