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招生网小编整理了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招生章程 广西民族大学报考政策解读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往年广西民族大学艺术类分数线(播音主持)
据了解广西民族大学今年
美术学在河南的招生人数为5人,广西民大的招生规则如下:(1)艺术类各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另定),在全国普通考高文化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原则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专业素质。(2)
艺术设计、
美术学专业录取条件:无色盲、色弱、夜盲。
所以你能不能被广西民族大学录取还要取决于你前面名次的同学报考广西民大的人数多少,还有你的文化成绩的高低。文化分根据招生简章是只需要过线就可以,但是肯定是越高越好。
我是广西民族大学艺术学院09编导的学生,希望能在2010广西民大的新生中见到你。加油吧!

2022年 广西 民族 大学相思湖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以下简称招生) 工作 管理,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 考试 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上级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学校代码为:13640。
第三条 我校全日制本科招收对象是:参加2022年6月普通本科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在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获得由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颁发的国家统一印制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 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学士学位证 书 。
第四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和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校领导担任。
第七条 我校成立招生 就业 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九条 2022年我校本科招生总计划为3300人。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 各专业的 学费 、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复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一)各专业学费
法学、汉 语言 文学、网络与新媒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学、审计学、金融工程、金融科技、汉语国际教育、财务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艺术 教育专业为13500元/年/生。
社会 体育 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英语、商务英语、印度尼西亚语、泰语、越南语专业为14500元/年/生。
机器人工程、人工智能、安全工程、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为15000元/年/生。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为17000元/年/生。
(二)住宿费
4人间,1600元/年/生
(三)代收费
1. 新生 体检费66元/生。
2.教材费650元/生。
(四)资助政策
我校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等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颁发的助学金,还可以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每年划出学费的5%作为学校贫困生资助基金,设立了为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发放无息校内助学贷款,设立校内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五)退费规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民办学校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退(转)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学校一律根据实际 学习 时间计退学费、住宿费,据实计退学生预交(预存)的服务性收费。学习时间一学期按5个月、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具体规定如下:
1.学费、住宿费退费规定。按学年收费时学费、住宿费退费规定学生开学前申请退(转)学并经学校同意的,学校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开学后未入读的,按9O%计退学费、住宿费;入读1个月(含)以内的,按 85%计退学费、住宿费;入读超过1个月至1个学期的,按50%计退学费、住宿费;第1学期读完,第2学期入读3个月(含)以内的,按20%计退学费、住宿费;第1学期读完,第2学期入读超过3个月以上的不再计退学费、住宿费。
2.服务性收费退费规定 。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校园卡等储值卡即时支付服务性收费的, 退学时学校应将卡里余额全部退还给学生;学生预交的服务性收费,学校应据实结算后将余额全部退还给学生。
3.代收费退费规定 。学生办理退(转)学手续时,代收费相关具体项目还没有实施的,学校应将预收的代收费全部退还给学生;代收费相关具体项目已经实施的,学校可不退还预收的代收费。
第四章 录取原则
招生网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小于、等于20分的政策性加分;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校一律认作20分。
第十二条 在实施顺序 志愿 录取模式下,按招生计划数的110% 比例投档;实施 平行志愿 录取模式下,原则上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范围内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三条 本科专业录取时专业安排原则:录取时,所有进档考生按总分排队,优先录取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无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不录取既无专业志愿,又不填报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在我校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过程中,因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将视总体生源情况,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申请适当调低投档 分数线 ,或申请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采取“双上线”原则,即文化成绩必须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的文化分数线,同时专业成绩必须获得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合格证,无统考的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并取得合格证。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学生录取,有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没有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按照我校校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口齿清晰。
第十七条 专业调剂:在我校最低 录取分数线 以上的考生,如果按本章程第十二条规定的方法不能被录入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而且在志愿表中选择“专业服从调剂”的,将被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能被录入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在志愿表中选择“不服从调剂”,将被退档。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十八条 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只要其专业服从调剂、体检不受限、且我校同批次招生指标未满,均可获录取。
第十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录取批次),在我校投档分数线以上且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只要其专业服从调剂、体检不受限、且我校同批次招生指标未满,均可获录取。
第二十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受限制,民族成份不受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五章 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55号。招生联系电话:0771-4883333,学校网址: 。

广西民族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招生网(https://www.zhaoshen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广西民族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的相关内容。
广西民族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专科和预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民族大学(Guangxi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国标代码10608,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预科、专科(高职)等培养层次。学校现有三个校区,相思湖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思源湖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武鸣校区位于南宁市武鸣区南宁教育园区。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民族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预科、专科(高职)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普通本科、专科(高职)和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科学编制招生来源计划。2020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不匹配、人口较少民族生源不足等问题。
第四章 录取程序
第十一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所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招生计划100%~105%的比例进行调档;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招生计划100%~120%的比例进行调档。
第十三条 所有专业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投档的非艺术类和非体育类专业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的规定。
第十五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学校招收的广西本科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少数民族考生比例为65%,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以及特殊批次类不受民族成份限制。对广西11个世居少数民族,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条件下,确保录取一定数量的各世居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六条 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英语、
法语、
翻译三个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合格(不组织高考英语口试的省份除外)。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不作要求。
第十八条
行政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培养模块)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30%,要求男性身高162cm以上(含),女性身高155cm以上(含);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四肢健全;肝功能检查符合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合格要求;左右眼裸眼视力4.0以上(含),矫正视力4.8以上(含);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先天性疾病,无明显疤痕、斑痕以及纹身等。
第十九条 体育类录取原则
对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依次按体育术科成绩、全国普通高考成绩和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
参加我校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国家教育部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确认,且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一、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合格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这一类型的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总人数的20%。
二、未通过文化课统考录取的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考生和所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考试(简称“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的考生,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这一类型的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录取高水平运动队总人数的30%。
三、未通过以上第一、二点录取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一、对广西区内已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对区外已投档考生
(一)河南省、山西省和江西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校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各类高考加分)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校考成绩×6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各类高考加分)×4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成绩=校考成绩×750÷200×4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各类高考加分)×60%。在校考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使用生源所在省艺术统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各类高考加分)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综合成绩按以上方法计算。
(二)湖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湖南省艺术统考成绩进行录取,按照湖南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对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河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河北省高校校际艺术联考成绩进行录取,按照河北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对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美术学、设计学类、
音乐学和
舞蹈学专业,以生源所在省艺术统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各类高考加分)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省艺术统考成绩×8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各类高考加分)×20%。
三、对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各类高考加分)和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报考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要求无色盲。
五、音乐学专业考生入校后按器乐和声乐模块培养,器乐模块按钢琴、琵琶、二胡、扬琴、竹笛、中阮、大阮、独弦琴、唢呐、笙、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古筝演奏方向进行培养,声乐模块按民族唱法、美声唱法
表演方向进行培养,非上述乐器或者唱法考生报考需慎重。
六、身高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含),女性身高160cm以上(含);专业成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身高要求,放宽条件为:省艺术统考或者校考成绩排名全省前三名,男性身高不低于166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6cm。舞蹈学专业要求男性身高173cm以上(含),女性身高163cm以上(含)。其他艺术类专业不作身高要求。
第二十二条 我校部分专业按学科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实行宽口径培养,一至两年后按《广西民族大学本科专业大类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民大〔2016〕100号)规定实施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A类)只面向广西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招收农村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招收广西区内少数民族考生。
第二十四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符合条件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本科生按所修学分收取学费,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科(高职)、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按学年制收费。所有专业学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每年预收学费如下:
一、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壮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瑶语)、
民族学,免收学费。
二、
政治学与行政学、
历史学,4600元/年。
三、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学、
化学等专业,5000元/年。
四、
知识产权、
社会学、法学、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体育教育、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汉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传播学、印度尼西亚语、
缅甸语、英语、法语、越南语、
老挝语、泰语、
柬埔寨语、翻译、
新闻学等专业,5050元/年。
五、
工商管理、
档案学、行政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培养模块)、行政管理、
城市管理、
会计学、
金融学、税收学、
制药工程等专业,5500元/年。
六、
电子信息工程、
自动化、
通信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环境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旅游管理、物流管理、
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
应用心理学、
应用化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生物技术、
海洋科学、
中药制药、
金属材料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土木工程、
智能科学与技术、
建筑学等专业,5550元/年。
七、广播电视编导、舞蹈学、美术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等专业,12000元/年。
八、人工智能专业,大约5550元/年,实际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九、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40000元/年。
十、专科(高职):
国际商务、
应用法语、
应用越南语、
应用外语(印尼语方向)、
应用泰语等专业,8000元/年。
十一、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A类)免收学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4200元/年。
注:按学科大类招生的专业,按该学科大类的最高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待专业分流后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以及社会类奖助学金。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所修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广西民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广西民族大学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广西民族大学和英国斯泰福厦大学合作举办的会计学本科专业,采取“4+0”培养模式,即大学四年均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分别达到中方和英方本科教学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将分别获得广西民族大学颁发的会计学本科毕业证书、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斯泰福厦大学颁发的会计与金融学士学位证书。
税收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汉语国际教育、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等10个本科专业实行“3+1”培养模式,即三年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一年可根据个人意愿到国外学习。
印度尼西亚语、柬埔寨语、老挝语、泰语、越南语等5个本科专业实行“3.5+0.5”培养模式,即三年半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半年到国外学习。缅甸语专业实行“3+1”培养模式,即三年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一年到国外学习。
国际商务、应用法语、应用越南语、应用泰语、应用外语(印尼语方向)等5个专科专业实行“2+2”培养模式,即一、二年级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三年级到国外学习,修完广西民族大学专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内容,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学生,由广西民族大学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第四年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申请继续在国外学习,成绩合格,达到国外所学本科专业毕业或学位要求的,由国外相应高校颁发中国教育部认可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不收取考生的任何费用。对于非法利用我校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行为及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530006
咨询电话:0771-3260410,3260335,3263039,3265383
咨询邮箱:gxmdzsb@163.com
监督电话:0771-3260100
监督邮箱:gxunjw@gxun.edu.cn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以上就是招生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招生章程 广西民族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招生网:
www.zhaosheng.com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